(來源:每日經濟新聞 每經記者 李彪 每經編輯 陳旭)
垃圾分類在我國已提倡多年,但客觀上推進效果并不理想。但假設通過價格杠桿,能否起到事半功倍的功效呢?
7月2日,國家發改委對外發布《關于創新和完善促進綠色發展價格機制的意見》(以下簡稱《意見》),要求全面建立覆蓋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固體廢物處理收費機制,加快建立有利于促進垃圾分類和減量化、無害化處理的激勵約束機制。
在當日有關工作情況專題新聞發布會上,發改委價格司副司長周伴學解讀說:“積極推進城鎮生活垃圾處理收費方式改革,對配套設施完備、已經具備條件的用戶,推行垃圾計量收費,并實行分類垃圾與混合垃圾差別化收費等政策。具體來說,就是對分類投放垃圾的,可以適當實行低一些的收費標準,對不分類投放垃圾的,實行高一些的收費標準。”
2020年底前建立收費制度
此次城鎮生活垃圾處理收費方式主要包括:對非居民用戶推行垃圾計量收費,并實行分類垃圾與混合垃圾差別化收費等政策,提高混合垃圾收費標準;對具備條件的居民用戶,實行計量收費和差別化收費等。
對此,住建部環境衛生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主任徐文龍在接受《每日經濟新聞》記者采訪時稱,從發達國家經驗來看,計量收費一般采取設置專門垃圾袋的方式,這種收費方式可能會率先在大城市和一些管理較好的小區推行。
《意見》要求,健全固體廢物處理收費機制。全面建立覆蓋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固體廢物處理收費機制,加快建立有利于促進垃圾分類和減量化、資源化、無害化處理的激勵約束機制。
具體包括:建立健全城鎮生活垃圾處理收費機制,完善城鎮生活垃圾分類和減量化激勵機制,探索建立農村垃圾處理收費制度,完善危險廢物處置收費機制等四個方面。
《意見》指出,按照補償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原則,制定和調整城鎮生活垃圾處理收費標準。2020年底前,全國城市及建制鎮全面建立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。
發改委要求,積極推進城鎮生活垃圾處理收費方式改革,對非居民用戶推行垃圾計量收費,并實行分類垃圾與混合垃圾差別化收費等政策,提高混合垃圾收費標準;對具備條件的居民用戶,實行計量收費和差別化收費,加快推進垃圾分類。周伴學解釋說,這樣的收費制度設計,對推進垃圾分類,促進資源節約、環境保護、改善人民群眾生活環境具有積極的意義。
《意見》進一步明確,在已實行垃圾處理制度的農村地區,建立農村垃圾處理收費制度,綜合考慮當地經濟發展水平、農戶承受能力、垃圾處理成本等因素,合理確定收費標準,促進鄉村環境改善。
大城市或率先施行垃圾收費
由于城市垃圾累計存量逐年遞增,“垃圾圍城”的問題也愈發凸顯,建立收費機制,從源頭上加以減量管控,無疑是解決垃圾圍城問題最直接的辦法。
徐文龍介紹說,關于生活垃圾收費機制,很多年前就已經在探討和研究,所謂的計量收費,并不是絕對的所有的垃圾都要稱重,未來可能效仿日本等國家做法,采取購買不同規格專門垃圾袋的方式,根據垃圾袋裝的量來大致衡量垃圾重量,購買垃圾袋的費用中將包含垃圾處理費。
“(生活垃圾收費)一般是大城市或管理比較好的小區會更早適用,老舊小區可能比較難。”徐文龍說。
E20研究院執行院長薛濤向《每日經濟新聞》記者介紹,生活垃圾計量收費主要是對單位、集體進行計量收費。最難實施的是小區的個人,因為垃圾來自公寓樓里面所有的人,沒辦法具體分配到個人,而國外大部分都是住單獨的房子,容易做到計量收費。目前個人垃圾收費只能根據用水量或用電量估算,或者統一標準收費。
那么,采取生活垃圾收費,收費的標準將會如何定呢?
徐文龍介紹,收費標準肯定會綜合各個城市的綜合因素,一方面根據城市服務要求進行全成本分析,同時也要考慮當地老百姓的實際承受能力,一開始政府財政會予以補貼,經過若干年的發展之后,補貼慢慢退出,再完全由居民承擔。
薛濤認為生活垃圾收費在價格上會很難說,關鍵是看政府補貼的力度。他介紹,因為現在很多城市的生活垃圾處理都是采取市場化的手段,對于未經分類的生活垃圾處置,政府的成本是每年200~300元/戶。但實際上,當前一些地方向居民收費的標準每年在150元左右。未來可能會逐步進行全成本收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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